第11章 家庭冷暴力
沈檬完全融入姜一菲的角色里,口齿伶俐地帮她辩护,言辞犀利:“尊敬的审判长,我的当事人姜一菲女士和被告周秉颜,在结婚三年零五个月后产下爱女可可,然而在可可出生的那一天,身为可可亲生父亲的被告周秉颜却并未到医院陪着我的当事人姜一菲女士生产,这是对我当事人一种极大的冷落,也未尽到身为人父的责任。所以我们有理由认为,被告周秉颜在孕检得知我当事人怀的是女儿之后,由于重男轻女的旧观念,对我的当事人造成了家庭冷暴力。”
对面的池骋也不甘示弱,立刻捕捉到关键点回击:“如控方律师所述,所谓父母的责任应该是指赡养、教育等一系列对于子女健康成长有益的帮助。这是姜一菲女士当时生产的医院所提供的资料,上面明确地显示了一张支付账单,支付的银行卡号经过核实,的确属于我当事人周秉颜所拥有。也就是说,我当事人在经济上承担了他妻子女儿的所有费用,至于为何当天我当事人没有到场陪伴姜一菲女士生产,是由于当天我当事人接下了一笔巨额工程项目,项目的签约时间和具体项目内容我们也有充分的资料来证实。而且据我所知,控方姜一菲女士在结婚后就辞职了,成为全职太太,所有的家庭开支都是依靠我的当事人,而我当事人在工作上忙不开也是情有可原的,我认为这在法律上并没有构成家庭冷暴力。”
池骋语毕,沈檬一愣,没想到池骋的水平可以到达这种地步,当下就有点蒙了。台上法官大人等着听她的陈词,她这才整理了一下,继续说:“审判长,这份笔录是我当事人以及被告周秉颜家的保姆的一份证词,请您听一下。”
法务人员过来把她的小型录音机收走后便开始公开播放,一道声音响起:“周先生回家后一般直接进书房办公,也不怎么跟姜小姐讲话,偶尔看几眼可可,剩下的时间就一个人关在书房里,吃饭都是我端进书房给他,他从来不出来吃……”
听完这段话之后,周秉颜的脸色有些不好,他不耐烦地看了一眼沈檬,明显是觉得她对他家的事情管得太多。
沈檬看了他一眼,有些嘲讽地继续说:“据姜女士本人说,自从可可出生以后,被告周秉颜先生几乎从来没有和我的当事人同过房,这已经构成严重的性冷暴力……”
“够了!你有病吧?这是我们夫妻俩的事,你瞎调查什么啊?”周秉颜忽然暴怒,站起来指责沈檬。
这件事明显戳中了周秉颜的软肋,法官立刻要求周秉颜肃静,池骋一个劲儿地把周秉颜拉下去重新坐好。
沈檬忽然觉得有点奇怪,按理说,这种事情在法庭上属于很正常的言论,周秉颜这种有自己的公司,天天和商务、法律、社交打交道的男人应该不至于失去理智才对。难不成,让周秉颜愤怒的不是她调查他们的隐私,而是跟他们俩之间的闺房之事有关?她脑子转了半天都没想明白。
而那边冷静下来后,池骋接话说:“审判长,我想呈几组照片上去,请问可不可以?”
见审判长点头,他把资料交给法务人员。一番操作之后,正前方的幕布上便出现了几张照片。沈檬见姜一菲刚看到第一张照片就白了脸色,然后猛地扭头去看周秉颜。周秉颜此刻也正盯着她,那眼神中透着一股笃定和质问,明显不满的情绪已经要宣泄出来。
那几张照片是姜一菲和一个青年男子在咖啡馆面对面谈笑的情景,那男人论长相和气质,一点也不亚于周秉颜,甚至能让人第一眼就对他产生好感。沈檬忽然就愣住了,如果是姜一菲婚内出轨在先,成为过错方的话,那么她之前所做的努力就都白费了,这场官司必输无疑。这个池骋,没想到还真有两下子。想到这里,沈檬立刻提出异议:“审判长,从照片上来看,姜一菲女士并不知道有人在拍这些照片,也就是说这些照片都是偷拍的,我怀疑对方辩护律师的取证手段不当。”
池骋立刻回击:“审判长,这些照片并不是我或者我教唆他人拍下的,而是作为丈夫的我的当事人周秉颜先生因为过于关爱自己的妻子姜一菲女士,所以才找私家侦探跟踪,并要求私家侦探随时报告姜一菲女士的情况时拍下的。据我所知,在周先生和姜女士感情破裂之前,因为周先生公司的生意一直很好,有很多同台竞争的公司被迫放弃了几个利润颇大的项目,所以那阵子周先生曾收到过恐吓邮件,例如‘立刻撤出你在某某公司的投资股,不然就对你家人不客气’‘放弃和某某公司同台竞标的机会,不然你等着收尸’等。这份资料是周先生收到的那几封恐吓邮件的纸质版本,还请审判长过目。”
沈檬越来越觉得头大,这次的对手实在是太强大了,说得有理有据、头头是道,而且还有确凿的证据。
审判长看过那些资料后,示意池骋继续。池骋接着说:“根据这些证据,我有理由认为我当事人是出于保护和关爱的目的偷拍了控方当事人的照片,并不算违背道德伦理。而这些照片能说明什么,我想应该不用我再陈述了吧。”
姜一菲脸色惨白,忽然捏了捏沈檬的手。沈檬一愣,立刻打起精神来,看着有点得意的池骋说:“那么请问对方辩护律师,如果在咖啡馆喝饮料的一对男女能够轻易被认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的话,那咱们前几天一起去吃牛腩粉又算什么呢?难道咱们俩也在谈恋爱?”
池骋一愣,没想到沈檬会把他们俩的事搬上来当论据说。而沈檬知道,这家伙不可能为了反驳她,硬说他们在谈恋爱。
见池骋那边沉默了,审判长又问沈檬:“控方还有什么要陈述的吗?”
沈檬抓住家庭冷暴力这一点,势必要打胜仗,于是拿出自己准备的资料呈给法务人员,说:“今年五月十号,我当事人和被告周先生抚养的女儿可可发高烧,病情很严重。可可才一岁多,这个年龄的孩子发起烧来后果不堪设想,我的当事人当天却怎么也打不通被告周先生的手机。我去电信公司查过,周先生的手机在同一时间接通过一个商务来电,也就排除了手机故障问题、会议静音问题,所以,是被告根本就不想接我当事人的电话。将孩子送到医院之后,我当事人又打了五通电话过去,被告周先生通通没有接听。通常一个人给另一个人拼命打电话,就证明有非常紧要的急事,更何况来电的还是自己的妻子,所以被告周先生是故意不接电话,从而可以证明被告对我当事人实施了精神上的冷暴力。而呈给审判长的资料,是电信公司的通话记录复印件。”
池骋立刻回击:“请问对方辩护律师,如果夫妻之间吵架了,其中一方没有消火,又怎么会接对方的电话呢?我当事人认为控方拼命打电话过来只是家庭琐事,而业务繁忙的他,就像你说的,需要接听一通商务电话。商务电话对一个商人的重要性,我们都能理解,所以我并不认为这是家庭冷暴力,只能说他们是在吵架,他暂时不想和好罢了。”
沈檬忽然自信地一笑,又说:“那么,请问可可被送到三叶医院之后,早上十点四十五分到晚上的六点十分这段时间,周先生在干什么?我刚才说过了,一岁多的小孩子发烧是很严重的事情,万一引起呼吸道感染,后果将不堪设想,可她的父亲居然隔了这么长时间才去医院看望她,这不是家庭冷暴力是什么?”